电动车要年检和交强险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现在的电动汽车大多是2014年之后的,可享受6年免检。6年免检实质是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条件的车辆不用去检测场检测了,但车主每2年仍要提供交强险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车主***(如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能用交强险吗?
答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能用交强险。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交警到现场会对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电动车要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因为电动车闯红灯本身就是严重违章,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在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最多赔偿百分之十。
什么是汽车交强险?为什么要交?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首个国家法律规定的保险,也就是首个法定保险。交强险实行的全国统一费率,不过汽车的车型有不同的保费,另外就是会根据上一年度车辆出险情况来确定。目前是按照出险情况和座位数来确定交强险保费的。如果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保费可以下浮10%,最低可以下浮30%,如果发了交通事故,那么则会按照规定进行上浮,最高上浮不超过30%。
为什么交强险必须强制购买呢?因为交强险是法定保险,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交强险的赔付会根据车辆的责任、人员伤亡情况来确定,如果只有车辆损伤,并且车主又有责任,这种情况下最高赔偿两千元。如果是无责的情况下则是100元,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同时有责任的情况,那么医疗赔付最高赔偿1万元,死亡最高赔偿11万。如果是无责,那么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最高赔偿11000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使用交强险来进行赔付的,比如像酒驾、故意造成的事故以及车辆被***期间造成的损伤,交强险都是不进行赔付的。交强险的赔付范围还是比较宽的,但是交强险也有其缺点,那就是交强险的赔付额度相对比较低。
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不缴纳交强险的后果
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这个就要讨论为什么要强制缴纳这个保险费的问题?这就要从交强险的作用说起。
一、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为什么必须要购买交强险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给予被撞的一方一定限额的赔偿。
注意:仅缴纳交强险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这个保险来修理自己的车的。交强险的作用与第三者保险相似,都是赔第三方的,不赔自己。
应该规定,不买商险的,必须买强险(基础保障嘛);买了比较全面商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购买强险!
大家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不同意的可以说说这样做的弊端!
(除了国家少收入钱)